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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京卡可享受医疗二次报销等10余项服

【发布人:数据迁移用户 发布日期:2013-03-14 14:03:14 】

持京卡可享受医疗二次报销等10余项服

“自今年的5月1日起,北京在职职工的门诊、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将可通过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再次报销,每年最高可累计报销10万余元。”近日,在街道总工会组织的“京卡·互助服务卡”推广宣传会上,街道总工会主席张吉敏,向前来参会的辖区各单位工会代表介绍“京卡·互助服务卡”各项功能。

除了医保二次报销外,每个工会会员可以持卡享受到涉及基础金融服务、互助保障计划,工会业务免费服务,特约商户优惠服务的四大类、几十种优惠项目。例如,持卡购买公园年票半价,优惠体检、健身,优惠观影、购书等等。

据介绍,京卡·互助服务卡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是在职工基本的医疗保险之外,通过保险再给职工提供一份保障,以缓解患病、意外等给职工带来的医疗负担及企事业的经济压力。参加保障计划的保障对象需为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单位向市总工会上缴工会经费、且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在职职工。计划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由会员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门诊扣除1800元起付线、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扣除650元起付线后按20%比例核算互助金。90天为一个住院结算周期,超过90天视为第二次住院。各项累计报销最高额每年100653元。

符合以上条件,参加保障计划的职工可向街道总工会提出申请理赔(填写申请表),街道总工会将申请表报代办处。申请成功由市有关部门核算完成后,无须职工自己跑腿和提供报销凭证,报销的金额将直接转入职工的京卡账户,到账后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职工个人查收。

据悉,本计划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由于保障责任期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以参保职工今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纳入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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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自付一”?

“自付一”是指起报线以上部分除去报销后剩余的自付部分。

何为“自付二”?

“自付二”是指自费药或自费诊治费用部分,医保不予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