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经研究计划2026年春季召开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为切实做好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规定,特向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现就征集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北京市工会十五大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言献策,集思广益,凝心聚力为早日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都市农林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团结奋斗。
二、提案征集范围
提案内容限于我校职责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事宜,提案范围紧紧围绕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都市农林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创建,主要包括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征集。
三、提案格式
(一)提案应统一在智慧工会教代会提案发起系统填写。
(二)提案采取一事一案。
(三)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标题,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四、提案要求
教代会提案是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做好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有利于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各位代表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
(二)各位代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广泛征求和收集教职工意见,认真撰写提案,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做到“实事求是,反映大事要事,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同时希望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向各位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我校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三)提案内容要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分析透彻,建议具体。不仅要提出问题,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具有一定的实际价值和严肃性、代表性、科学性、可行性。撰写提案数量不限。
(四)提案应由学校教代会正式代表6人以上(含6人)通过智慧工会教代会提案发起系统填写《北京农学院第六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提案表》并进行电子签名同意后提出,其中1名为提案人,至少5名为附议人。
(五)提案须由正式代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超过规定日期不予受理。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直接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1.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
2.不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
3.没有经过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
4.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别问题的;
5.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
6.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7.其他不宜作为提案的。
(七)上交的提案,一律按照《北京农学院第六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提案表》的格式要求在系统填写提交。
五、立案原则
(一)符合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的相应规定;
(二)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
(三)符合学校实际且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
六、征集时间
本次大会提案征集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始,至2026年1月26日止。
七、提案征集的方法和步骤
(一)以代表团为单位,组织代表认真开展提案征集工作。
(二)本次提案征集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各位代表根据提案内容通过智慧工会教代会提案发起系统填写《北京农学院第六届教代会四次会议提案表》。
提案填写方式:见附件《智慧工会系统教代表提案使用说明》
(三)各代表团将提案于2026年1月26日前线上确认提交。
(四)提案征集结束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查,提出是否立案的建议。
附件:《智慧工会系统教代表提案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