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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3-11-09 15:55:41 】

各代表组: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拟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教代会代表肩负着民主参与、民主建设的重要职责。为提高教代会代表的参政水平,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根据《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规定,特向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请各位代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撰写提案,对学校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提案征集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会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职,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双代会”代表作用,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言献策,集思广益,凝心聚力,为学院改革发展以及构建和谐校园做贡献。

   二、提案征集范围

   提案内容限于我校职责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事宜,提案要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突出教学、科研、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改善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以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等进行征集。

   三、提案格式

  (一)提案应在统一的提案表格上书写,用电子打印或字迹要清楚,一式两份,可另附页(见附件)。提案表在校园信息平台下载区下载。

  (二)提案采取一事一案,提案的议题应符合学校当前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可行性或前瞻性,文字应表达清楚、准确、简练,最好能提出有关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措施、建议等。

  (三)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标题,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四、提案要求

  (一)教代会提案是全校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参考依据。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认真组织教代会代表参与提案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做到“实事求是,反映大事,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三)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即一个提案只能对应一个事项内容,不能涉及多个事项内容。撰写提案数量不限。

  (四)提案人须是教代会正式代表,每份提案由1名代表提出后,须有5名代表以上附议,并且必须亲自签名方为有效。

   五、立案原则

  (一)符合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的相应规定;

  (二)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

  (三)符合学校实际且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

   六、征集时间

  (一)本次大会提案征集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

  (二)提案表由各代表组收齐后,统一交到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北京农学院第六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提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