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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0-10-19 13:53:20 】

关于征集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各代表组:

经研究决定,我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六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拟于2020年11月下旬召开。为更好调动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凝心聚力夺取疫情防控与学校发展双胜利,根据《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规定,特向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请各位代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撰写提案,对学校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提案征集范围

提案内容限于我校职责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事宜,提案要围绕学校2020年工作要点,突出教学、科研、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改善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以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等进行征集。

二、提案格式

(一)提案在“校内平台-北农工会-电子提案系统”上统一上报。

(二)提案采取一事一案,提案的议题应符合学校当前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可行性或前瞻性,文字应表达清楚、准确、简练,最好能提出有关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措施、建议等。

(三)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标题,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三、提案要求

(一)教代会提案是全校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参考依据。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认真组织教代会代表参与提案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做到“实事求是,反映大事,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三)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即一个提案只能对应一个事项内容,不能涉及多个事项内容。撰写提案数量不限。

(四)每份提案由1名代表提出后,须有5名代表附议。

四、立案原则

(一)符合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的相应规定;

(二)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

(三)符合学校实际且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

五、征集时间

本次大会提案征集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12日。

附:教代表提案操作步骤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