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组: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第四届教职工 代表大会暨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于2010年5月中旬召开。“双代会”代表肩负着民主参与、民主建设的重要职责。为提高“双代会”代表的参政水平,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根据《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拟在“双代会”代表中进行提案的征集工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和教职工群众就学校改革发展、管理、教学科研、规章制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活福利、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议案。代表要认真履行职责,具有全局观念,从一切有利于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积极献计献策,为建设和谐北农而共同努力。
2、教职工代表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案、填写提案表交提案工作委员会,每份提案由1名代表提出后,须有5名代表以上附议。
3、应采取一事一案,提案的议题应符合学校当前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可行性或前瞻性,文字应表达清楚、准确、简练,最好能提出有关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措施、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