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高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广大教职工不断丰富、提升教育智慧,在教育教学中弘扬高尚师德,塑造师德风范,在教书育人中保持阳光心态,实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京工发[2008]8号“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系统师德先进个人(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推荐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一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名额分配
全市高校系统共评选30名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视推荐、评选情况而定。
我校推荐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1名。
三、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严谨笃学、业务精湛,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注重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全面引领。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
5、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廉洁从教。
6、热爱生活,身心健康。
四、评选办法
1、各单位在广泛开展评选活动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产生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
2、推荐、评选过程要不断创新,积极吸收学生参加,形成师生相互促进的机制,扩大师德建设活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