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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印发专门意见 以首善标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1-09-30 09:55:22 】

近日,我市印发《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首都精神文明办等部门<关于北京市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以首善标准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坚持党委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履职尽责、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首善标准,努力建设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立足首都功能定位,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出更高的标准。坚持围绕大局,在“接诉即办”等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北京经验”中,推动构建家庭充分参与的公共服务、群众自治和社会共治机制;围绕冬奥筹办等中心工作汇聚家庭力量,聚焦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等“关键小事”,实现小切口、大作为。坚持需求导向,把握优化生育政策、教育“双减”政策背景下首都家庭新情况新问题,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为妇女发展减负、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等家庭支持服务。

《意见》提出,深化我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三方面12条重点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准确把握丰富内涵、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推进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重要论述融入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开发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相关课程。加强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持续深入开展宣传宣讲,加强“新时代家庭观”公益广告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创作生产更多优秀的少年儿童文化产品,持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先进典型以及专家学者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主题宣讲。

二是扎实推进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首都家庭落地生根。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广泛开展首都文明家庭创建、“北京榜样”主题活动,以“月寻季推年选”方式常态化寻找“首都最美家庭”,分地区抓节点开展家庭文化活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高标准制定实施《北京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北京市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指导纲要》,系统化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推动家庭支持服务,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多元化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抓好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用好首都红色资源,发挥市级廉政教育基地作用,讲述好北京党史和文化中的清廉家风故事。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首都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推动家庭工作深度融入基层治理格局,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议事协调平台。以“接诉即办”为抓手,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完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机制,优化12338妇女服务热线端口设置,打造一批志愿服务精品超市,加强对困境家庭和儿童的关爱帮扶。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融入文明城区、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同步推进全市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提高“三率”工作、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妇女小组建设,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家’行动”。助力平安北京建设,健全完善婚姻家庭矛盾发现、调解机制,开展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试点,探索服务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有效路径。

《意见》要求,强化制度保障,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新时代家庭观要求纳入首都“十四五”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体现到政治监督工作和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家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纳入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评选表彰、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市教委牵头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市妇联深入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狠抓落地落实,开展创新性探索实践,试点推进、重点突破。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政策举措,健全工作机制,注重考核评估,加大保障力度,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